#一家三口骑车上高架发生车祸#
广州这起事故中,后方宝马车速仅30km/h,在高架快速路上属于非常缓慢的行驶速度。即便如此,当前车毫无征兆地侧翻时,两车距离之近,留给宝马车主的反应时间已趋近于零。不是他不想避,是物理规律根本没给他避让的空间。
车主无超速、无违章、无分心,完完全全地履行了法律要求的每一项义务。然后呢?即便他完全无责,仍可能要承担不超过10%的人道主义赔偿责任;保费上涨,车辆贬值,还要承受碾压活人带来的终生心理创伤。
法律设置无过错责任的初衷是保护弱者,这没错。可当一个弱者是因为自己遮挡号牌、违规驶入高架、超员载客且全员不戴头盔而倒下时,这份保护是否还该强加给守法者? http://t.cn/AXolUh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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