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偷论》——杨博文
突围破灭,非歌不利,舞不善,弊在透偷。透偷而信亏,破灭之道也。或曰:part消失,率透偷耶?曰:不偷者以偷者少。盖公司压,不能有c。故曰:弊在透偷也。
透以实力之外,小则偷part,大则偷c。较透之所得,与实力而得者,其实百倍;四四之所缺,与实力而少者,其实亦百倍。则透之所大欲,四四之所大患,固不在考核。思四四四丝,榨时间,勤练习,为有小小片段。公司视之不甚惜,偷之予透,如弃草芥。去年偷五秒,今年偷十秒,然后得一夕满足。起视数据,而透偷又坠矣。然则四四part有限,透偷之欲无厌,透之弥废,偷之愈急。故不考而考核胜负已判矣。至于偷part,理固宜然。四丝云:“以c予透,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四丝不愿透偷,终继去年被偷,何哉?与透而不助他人也。他人既偷,四亦不免矣。平行时空,始有远略,能维其权,求不被偷。是故圆失第一而后失c,斯公司之小鞋也。至透连忘两句,始分part。透尝三合于圆,三败而零胜。后透再考核矣,圆圆连胜之。公司以内定,透偷第一,惜圆优秀而不得c。且突围处京势力范围之内,可谓肆无忌惮,透偷而丢,诚不得已。向使透透实力强劲,人气勿附于营销,数据不水,周边第二,则北京之举,公司之心,当与四四相较,或未透偷。
呜呼!以透偷之part下下沉之营销,以内定之名造预制之c位,缺四向透,则吾恐破局废之不得出圈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公司为透之所偷,日偷月偷,以趋于糊。为司者无使为透透之锁偷哉!
夫四四与透皆练习生,其势弱于透,而犹有可以不透而胜之之势。苟以楼人之多,透而从四四被偷之故事,是又偷四四c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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