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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花198万买房,7年后才发现房子有地下室——原房主一直住里头。
“难怪地板总咚咚响,我还当是邻居装修。”男子苦笑着说。
直到水管爆了,他顺着管道往下钻,整个人傻了:装修齐全的地下室里,原房主正躺着看电视。
“我卖的是房子,没卖地下室!咱楼上楼下做邻居多好。”大爷理直气壮。
法院判决亮了!
法官引用《民法典》:主物转让,从物随主。判大爷15天搬离,并按每月180元赔偿7年租金。
男子自嘲:“198万买了套房,顺带当了7年‘楼上租客’——合租那种。”
有时候你以为买了家,其实只是买了个合租名额。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