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小俞
26-07-06 22:47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普法超话)

王力宏摔倒之后只做了简单的消毒处理,然后坚持完成了三小时的演出,第二天缝了37针后还带伤继续登台,不愧是老牌艺人,太敬业了[good]

事后王力宏发微博说“被自己的钢丝卷到了”,完全没有提到主办方的过错,但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主办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事故原因是工作人员将解下的威亚安全束带随意放置在舞台通道上,王力宏离场时被绊倒,侧脸重重撞击金属台阶棱角

这样来看主办方肯定是存在责任的,只是责任比例要看具体情况

借这个事件普及一下,生活中如果大家在公共场所不慎摔倒,也可以主张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比例大小要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予以确定,既要考察过错的有无、大小,也要考察因果关系的存否、远近,可能存在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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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