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新律师906
26-07-08 14:48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阳市检察院监督,提醒 @息烽检察 注意,律师来检察院办案,检察院没有权责审查委托人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不能以需要审查亲属关系证明来阻碍律师履行职务。检察院如果在工作程序中发现《委托书》造假,那只能另行从严追责。

今天上午来@息烽检察 息烽县检察院递交监督息烽县公安局解除或变更刘XX强制措施的《申请》,蒲检察官要审查亲属关系证明,我尽量配合,他审查后说委托人身份证号和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不一致,拒绝接收《申请》。中午,我向检察院领导反映后,下午再来找吕检察官,吕检察官说可以先收下,但要求我承诺后面再补齐亲属关系证明 ,要手续补齐以后检察院才进入审查程序。

我给他郑重指出,律师到司法机关办案,依法只需要出示三证(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公函),检察院没有权责审查亲属关系证明。我也不是来信访的信访人,按照你给我看的规定,既使把我当成信访人,也只是需要审查我的身份证明。

吕检察官坚持不收,我离开时生气地说这个监督《申请》就放你们这儿了,你认为不该收,把它扔进垃圾桶都行。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