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国的慕容付
26-07-09 08:22 微博认证:搞笑幽默博主

昨天我那个身边所有同学都离婚了的表妹,又来联系我说,之前她的同学中有个漏网之鱼,现在也来咨询离婚问题了:
双方目前唯一的争议点就在于财产的分割上,俩人目前没存款,只有一套房子目前价值36万,经过协商后,女方同意拿13万。
本来双方就这么好聚好散了,结果签协议时,女方忽然发现不对劲:因为二人的孩子归男方,所以男方在协议上列了个公式,目前距孩子18岁的月份乘以每月抚养费,共计大概13万多一点儿。然后写上为了避免麻烦,女方应该再给男方几千块。从此双方两清了……
于是表妹的同学想问,如果走起诉途径,法院会不会支持男方的方案。我说只要她本人别同意,法院绝对没可能支持的,不过法官可能会震惊于于男方的奇思妙想,所以建议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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