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宏律师
26-07-09 19:22 微博认证: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旁听记# 临沂市苏纪峰、苏晓峰被控故意杀人案经 @山东高法 两次发回重审,7月8日进入第三次一审开庭。两位被告人年近八旬,经历了两次死刑判决(第二次一审判决由死刑改为死缓),目前已被羁押近九年。四名全国知名律师冯延强、王万琼、仲若辛、黄佳德为二人作无罪辩护。正好我有空档期,就去旁听学习一下。

两天旁听,@临沂中院 的表现,四个差评:

第一个差评是故意安排在其下级@临沂市河东区法院 一个小法庭开庭。审判长回应辩护人的异议时说,河东区法院离看守所近,考虑两位被告人年龄大、身体差,都是为了他们好,才决定在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辩护人称通过导航 @临沂中院 与@临沂市河东区法院 的距离,发现二者相距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完全可以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开庭。
由于法庭小,旁听人员就被安排到二楼另一个小法庭,重新布置后,四十多个旁听人员坐着塑料方凳看视频。两天的旁听,坐的我腰酸背痛。更可气的是,@临沂中院 安排法警对旁听人员严格安检,向对待“恐怖分子”一样,全身检查,连卫生纸都要展开查看。

第二个差评是对出庭公诉人朱学珍的身份问题,搞得大家都是一头雾水。朱学珍在2026年2月9日至5月27日,至少有三个职务: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而2026年7月8日,朱学珍仍然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的身份出庭指控犯罪,依据是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调用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26年3月2日。反正我是没搞懂这是什么神操作,有人称 @临沂中院 执行的是“琅琊古国”的法律。

第三个差评是对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提出来的申请,全部拒绝,多半的理由就是“没必要”。一个被@山东高法 两次发回重审的案件,在第二次重审时,又对第一次一审判处死刑的苏纪峰,改为死缓,(留有余地的判决)。如今第三次重审,辩护人提出的最关键的死因请权威机构重新鉴定这样的要求都认为没有必要,这还怎么查明案件事实?这两天@临沂中院 的法庭上,被告人、辩护人不止一次请求别浪费时间了,直接判就算了。

第四个差评是滥用公权力来干扰去旁听的律师同行。据参加旁听的律师反映(包括我在内),接到属地司法局的电话,关注这次旁听的事。这是@临沂中院 让本案辩护人提供旁听人员的名单,你却将这些名单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给各地的司法局联系,是让司法局提醒我们注意人身安全吗?(嗯!因该是怕我们有人身安全问题,所以法庭外安排了大量的特警)。因此湖南去旁听的胡林政律师发微博称:“我对临沂市中院和临沂司法局滥用权利的无耻行为进行严厉谴责”。@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高法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