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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11 11:54

严查!中国建筑股份危大工程未按要求编制和落实安全专项方案在温州被重罚!
近日,从公开信息了解,2026年6月16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被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警告、罚款6万元。
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温交工罚[2026]073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郑某某
执法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6-1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0日14时5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土建CTTJ10标段察溪隧道左洞检查时发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t.cn/Rtd4pHU)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