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张店
26-07-11 18:01 微博认证: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事关这些张店人!新缴费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193号)文件要求,结合淄博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覆盖范围和统筹模式
(一)覆盖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指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下同)、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在原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覆盖人群的基础上,2027年起将张店区、临淄区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2028年实现全市长期护理保险人群全覆盖。
(二)统筹模式。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统一筹资政策、待遇标准和享受条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统收统支。

二、筹资机制
(一)职工缴费标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同缴纳,并按照以下标准筹集:1.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15%,个人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0.15%。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且不出现当期赤字的基础上,2027年,每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降低0.15%,调整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以后年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类型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2027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低0.15%,调整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以后年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3.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费率为0.15%。原用人单位不缴费,个人缴费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建立2026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政策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二)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并按照以下标准筹集:1.未就业城乡居民。城乡居民以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时间过渡到0.3%左右。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为1∶1,政府补助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承担。18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单独筹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无法跟从参保的,可视同参保。2.困难人群。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政策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具体筹资标准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综合财政、个人和基金承受能力等研究确定。

三、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
(一)待遇享受基本条件。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现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并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二)基金支付范围。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方式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长期护理服务执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将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助器具等纳入支付范围。对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三)待遇保障标准。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不设起付线,未就业城乡居民(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职工(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选择居家护理服务,在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参保类别、失能等级、护理方式等确定不同的基金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淄博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时按规定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为6个月,并随断保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补缴保费修复待遇享受等待期,修复后待遇享受等待期(含固定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待遇保障标准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
(四)与相关制度统筹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失能人员需求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四、经办管理
(一)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开展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工作。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独立的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探索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建立评估服务费由基金和个人合理分担机制,原则上参保人首次评估通过的评估服务费,以及按制度要求参加定期复评的评估服务费,由基金支付。医保部门对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实行跨统筹区互认。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可采信医保部门失能等级评估结果。
(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建立健全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合理配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建立符合长期护理服务特点的支付机制和协商谈判机制,针对不同服务方式,完善按床日、按服务时长(服务包)等支付方式,加强基金结算管理。
(三)经办服务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有序规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费用依协议约定按比例或按定额从基金中列支,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基金筹资总额的4%。用好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子系统,实行长期护理费用即时结算,推动开展省内异地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联网结算。做好跨统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加强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和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持证上岗。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一人一档”和标准化建设。

五、基金管理
(一)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基金运行监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做好中长期精算分析。在过渡期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形后,应当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调整相关筹资或待遇政策。
(二)基金使用监管。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强化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行为、评估行为等的监管,完善对欺诈骗保人员、机构的惩戒机制。逐步将基金使用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常态化监管范围。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执法力度,做好协议管理与行政监管的衔接。

六、组织保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覆盖时间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医保部门牵头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工作。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安排相关财政补助资金,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基金测算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做好保费征收等工作。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残联与医保部门共同负责加强保险体系和服务体系协同联动,探索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配合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工伤保险衔接、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休人员保费代扣代缴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和帮扶工作。要深入宣传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
本实施方案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03号)同时废止。之前淄博市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规定为准。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张店小二##有爱张店##突然意识到这是人生最轻松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