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高管立遗赠千万资产赠小姨# 【35岁高管立遗赠,1000万元资产全部赠予小姨:文书中明确专属小姨个人所有,与小姨的配偶无关】#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近日,一位35岁的沈阳女企业高管走进沈阳市夕阳公益遗嘱服务中心,自愿订立合法遗赠协议,将个人名下房产、存款、股权、理财等总值1000万元资产,全部赠予自己的小姨,彻底打破“遗产必留直系亲属”的传统认知。谈及为什么这么年轻就“倒立遗嘱”,这位女高管回答:“担心有意外、因病去世。”据了解,其名下所有资产均为个人奋斗所得,属于独立私有财产,当事人目前未婚无子女。
谈及立遗赠的初衷,当事人坦言,年少时原生家庭亲情陪伴缺失,父母疏于日常照料与情感关怀,亲子关系疏离。在她求学、立业、成长的关键人生阶段,小姨始终不离不弃,多年来在生活照料、情感慰藉、事业扶持上给予她全方位的帮助与兜底守护,是她人生中最亲近、最值得感恩与托付的亲人。
同时,文书中特别增设资产隔离保护条款,明确该千万资产专属小姨个人所有,与小姨的配偶无关,杜绝后续婚姻变动导致的财产分割风险,全方位保障受赠人权益。
针对本次特殊财产传承案例,沈阳市夕阳公益遗嘱服务中心负责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作出专业解读:
小姨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本次财产赠与行为属于遗赠,而非普通遗嘱继承,完全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自然人可自主将个人合法财产,通过遗赠方式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且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同时,当事人父母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与稳定生活来源,不属于法律规定需要预留必留份的特殊群体,因此该遗赠无需为父母预留财产份额,不存在违法瑕疵。http://t.cn/AXKqubBM(综合指尖新闻沈阳晚报、法治日报,泽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