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板仓村石庄组村民陈建。今日实名反映我村土地权益遭严重侵害、基层组织涉嫌懒政怠政问题,恳请社会各界关注。
石庄组原有村民一百多人,现有失地人员约87人,板仓村整体失地人数约两百余人。这87名失地人员并非都是老年人,而是涵盖不同年龄层的村民。我们组拥有村庄内百余亩耕地和水田,其中梯田与稻田均为全组集体所有,并非某一户私有。历史上这些土地长期种植水稻,是全组村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农业税费沉重,多数村民被迫外出务工,土地暂由村民小组代管。当时的‘退回’仅是口头协商,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也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民主决议和公示,更无农户签字确认土地被收回。
令人愤慨的是,这一“代管”成了侵占集体土地的借口。好地被少数人挑走,剩余差地低价承包给他人,每年承包费仅四千余元。据失地村民反映,2007年前的承包费均在村支书白某柱或原会计石某先手中,去向不明;2007年后虽名义上归组里,但实际上在生产队长手中,普通村民从未收到过一分钱。
近二十年来,我们多次要求查清土地和承包费去向,却被村委会以“合同未到期”“无地可调整”为由推诿。如今,部分梯田被强行推平改作坡地,灌溉设施毁坏,水稻种植条件完全丧失。当我们要求查看原始承包合同时,组负责人竟称“合同不在组内”;新任村支书则直言“不合法就去走法律程序”;镇里也无实质回应。关键证据缺失,土地破坏却无人制止。
据统计,石庄组失地的87人中,有部分年逾六旬的老人,他们身患重病、失去劳动能力,土地本该是他们最后的养老依托,如今却因管理失序沦为“纸上权利”,陷入“无地可种、无粮可依”的困境。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农户承包权。板仓村委会及祁仪镇政府在明知土地权属争议与承包费去向不明的情况下,不查证、不制止、不解决,反而以‘合同问题’搪塞,客观上纵容了对集体土地权益的侵害。
现恳请上级部门彻查石庄组土地承包与流转黑幕,公开所有承包合同与财务账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恢复土地原状,落实权证效力,并补偿失地村民多年应得的收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容肆意侵占和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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