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与司法公正
26-07-13 12:33

武汉武昌区《民法典》944条为何沦为一纸空文?:物业远程关阀断水逼费+区城更局拒收证据12345造假办结,被迫搬离至今无水用!武汉德成香奈长江国际小区业主的31天维权绝境

2026年6月13日入夏酷暑,武汉德勤物业以“智能水表损坏需自费380元等15天至1个月更换”为由断水。我愿当场交380元自购机械表救急,前台改口“先交物业费再商量供水”。

6月14日无水洗漱做饭,请武汉水务集团师傅拆下物业所称“坏”的承办——水表各部件完好,唯独阀门被后台远程关闭(阀在腔体内肉眼可辨,拍照不清,原物保管备查该。智能水表具有故障报警,远程操纵阀门与用水等功能,),系物业借智能水表“生杀大权”断水逼费。

6月16物业经理司传喜录音亲认:“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用水服务,退水费,用水与我们无关。”

▎监管失灵:拒收证据+造假办结

6月18日武昌区城更局物业科金姓女工作人员称“催费情有可原”拒收断水录音;

6月22日当面向物业科王主任提交断水逼费音频文件证据与投诉举报信,拒收,称“证据是否采信只能法院说了算”

承办人12345平台电话一接通即挂/接通沉默挂断,平台虚假备注“联系不上当事人”后书面办结,替物业背书“业主私接水表偷水已报警,已约谈物业无断水事实”。

▎第三方印证:物业一贯目无法纪

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2026年7月7日确认:该物业2025年前长期加价收水费受行政处罚,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恢复通水、退费——但断水逼费认定及处罚仍在城更局,至今未动。

因水务局仅下文书、家中实际未恢复供水,我不敢启用自换机械表怕被诬“偷水”,自6月13日断水至今被迫搬离小区,基本生存用水无保障。

▎法理与诉求

《民法典》944条、《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69条1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77条明令禁止断水催费,可处1-5万罚款并录入信用档案。

物业垄断供水+远程关阀已异化为“私刑工具”,基层拒查造假致破窗效应。

恳请媒体、上级部门关注:提级督办立案处罚、责令出示后台软件6月13日操纵日志查处断水、拒刷门禁卡逼费与强制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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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