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丈夫杀害闪婚妻子后被判死缓#
受害者祖祥翠经人介绍认识泸州市看守所民警高某,二人相识仅一个月便登记闪婚,婚姻存续三年。婚内高某多次实施家暴,冲突后曾写下“不再动手”的保证书,夫妻因出轨猜忌频繁爆发肢体冲突,并有多次家暴报警记录。
二人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后,高某持刀行凶;受害者挣扎爬至客厅拨打120求救,高某中途外出买烟,返回后在受害者提醒下拨打110自首,医护到场后确认祖祥翠当场身亡。
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需向受害者女儿赔偿6万余元。
法院从轻依据:存在自首情节、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认定冲突具备突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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