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大姐马以南声明:再有以马英九名义或签署文件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马英九基金会于5月29日提告前执行长萧旭岑与王光慈,董事李德维日前公布简讯,指马英九大姐马以南曾传讯息,要金溥聪“停止伤害英九”被否认。马以南今天(16日)通过律师事务所正式发出声明,表示未来再有马英九名义或签署的任何文件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马以南通过永嘉法律事务所代发三点声明:
第一,查有关马英九声请辅助宣告事件,刻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依法审理中,合先叙明。
第二,按上开声请事件,目前已委任律师具状向该管法院声请程序监理人,以确保马英九所有签署之文件等非在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识该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显有不足下而为,更免第三人賡续对外利用马英九名义遂行各项不必要之法律行为与活动,抑且遭人欺骗而动支不必要花费等。
第三,她本人身为马英九之家属,特委任律师发表本件声明。在此之后,如再有以其名义或签署之任何文件进行各般行为,当依法著即诉诸法律究责,绝不宽贷。至此前以其名义或签名等文件,在程序监理人及法院确认详情后,视情节轻重,一併追诉。期盼有心人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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