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说法
26-07-17 08:52

这一周在南京中院@南京V法院 为@南京教授王广 的再审案查阅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毫无疑问地,南京中院不同意复制,仅允许在法院指定的地点、指定的时间、使用法院提供的设备查阅,因设备老旧、打开光盘缓冲时间长、播放时常卡顿等因素,查阅效率极低,而且因在原二审程序中排除了问题比较大(存在严重疲劳审讯)的前两份笔录,现不同意在再审程序中查阅王广到案后的前两次同录,对此,我们坚决不同意。之前说好的再审全面审查,如今又不让全面查阅同录了,我们十分不理解。查阅、复制同录在十几年前几乎都不是问题,现在却成了很大的问题,我们难道要回去了?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