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前段时间和各行各业涉及到AI(包括创作行业)的朋友聊过,再加上也看了一些文章和报道,还挺认真地思考过这里面的关系的。但万变不离其宗的讨论核心还是自主创作与商业化创作之间的差异。首先商业化创作里不代表不具备自主创作的成分,其次当尽可能剥去商业成分,自主创作的价值很显然远高于它的商业价值。运气好的当然是双丰收,不被看到也不意味着无意义。
贴个相关的例证吧,除了特德姜那篇文章之外,我最喜欢的创作歌手宇多田ヒカル女士在采访环节描述她创作的历程,也是我见过非纯文字创作选手里文字和逻辑语言表达水平最高的之一(可以用很清晰的语言逻辑描述自己创作的内心经历而不是抽象形容)。她在最新访谈中被主持人问到对于邀约(商业合作)创作的感受(因为她新歌是樱桃小丸子的合作新曲),她是如此描述的(见图)。
包括我也发过过往她在创作中内心感受的表达:http://t.cn/AXKE7ro8
这段描述也很清晰地讲明了我对接稿工作的感受。
中途她有提到合作得比较好的甲方be like庵野和野村,除了开始会给她定主题,到后面几乎就是请她自由发挥了,这也是她觉得与创作方有默契共鸣的一部分(很喜欢,我当甲方也是这样的x)。
以及在看完这段访谈后我也意识到了一件事……即这些歌曲的商业邀约(包括电视剧、动画以及游戏)的创作甲方也不会要求任何形式的版权归属(当然有基本使用权),一开始明明会给主题,甚至也支付了高位稿费,但或许是因为形式差别过大,倒也没听闻有什么给了详细设定所以要署名的纠纷【。
最后,请让我再贴两段我最喜欢的科幻作家对于创作的描述(鉴于很多人没有认真看完原文):
“许多小说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人坚信自己有一个伟大的小说创意,并愿意分享这个想法,作为交换条件,他们希望分得收益的一半。这样的人无意中透露了他们认为构造句子是麻烦而非小说创作中基本的一部分。生成式 AI 吸引的是那些认为自己可以在不真正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人。然而,传统小说、绘画和电影的创作者被这些艺术形式所吸引,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每种媒介独有的表达潜力。正是他们渴望充分利用这些潜力,使得他们的作品无论是作为娱乐还是艺术,都令人满意。
“并非所有写作都需要富有创意,或充满情感,甚至不必特别出色;有时,写作仅仅需要存在。
“无论你是在创作小说、绘画还是电影,你都在与你的观众进行沟通。你所创造的并不一定要与人类历史上每一件艺术作品完全不同才能有价值;你是讲述人的事实,它源自你独特经历的事实,某个人在特定时刻看到你的作品,这就是让它变得新颖的原因。我们都是过往的产物,但正是通过在与他人的互动中生活,我们才为世界赋予了意义,这是任何自动完成算法都无法做到的,别让任何人告诉您有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