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回看判决书,注意到:一边说“尽管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负全部责任”,一边说“由于机动车驾驶人是高速运输工具便利利益的拥有者及“高速危险”结果的控制者,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避险责任,故应是本案侵害发生的行为主体及责任主体”。翻译成人话就是:尽管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但本官认定机动车是责任主体。再浓缩一下就是:你有汽车就是有错有罪。最后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依照此逻辑,抢银行或拦路劫财的都无错无罪——因为有钱就是有错有罪——因为银行或被劫富豪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避险责任,故应是侵害发生的行为主体及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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