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源dudu
26-07-20 07:27 微博认证:观察者网 专栏作者

#问答时间#

问:關於PE跟私募,大陸語境確實不是一個概念。因爲國內所有的VC、PE,都屬於“私募基金”,“私募”的核心在於募資只針對合格投資者(對個人要求爲50萬年收入或300萬金融資產,對公司爲1000萬金融資產),主要跟針對個人可以隨便投資的“公募”進行區分,而不是就其投資範圍進行定義。

這個是所有的基金從業人員都要考的,也形成習慣了。因此,提到“私募”,大概率都不是指歐美語境的PE。

@王孟源dudu 答:Okay,美國人把面向公衆的投資基金專門叫做“Mutual Funds”,中文似乎翻成“共同基金”。面向少數富豪的,並沒有類別名稱,因爲絕大多數的基金Funds都屬於這一類,彼此之間又天差地別,很少籠統提起,也就不需要特別形容詞;例外是Mutual Fund,才有自己的名字。如果遇到非要精確討論不可的極端場合,會用“Private Funds”或“Private Investment Funds”來作爲Mutual Funds的反義詞,乍看之下,翻成“私募基金”沒有錯。

問題出在Private Equity的確也翻成“私募基金”,而不是“私股基金”(至少日常討論中是如此)。結果“私募基金”同時也可以用來汎指除Mutual Funds之外的所有投資基金(Investment Funds,包括Hedge Fund對衝基金、PE、Private Credit、REIT、VC、FoF、SPV等等;這裏除了VC之外,對實業的貢獻都小於等於零,PE更是趨近於負無限大),顯然是一詞多義,而且與英文不匹配,等同把US和UN都翻成“聯合國”,特別方便混淆概念(考慮一下“US #1”翻成“聯合國最棒”,或者把“We don't follow orders from the US”翻成“我們不理會聯合國決議”);這在無條件接受美國“先進經驗”的金融界,若是無意間的錯誤,那也難免太巧了些。

2026-07-19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