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阴婚”,大家都骂父母干涉女儿的生活,让女儿“没有主体性”。
其实,儿女干涉父母的事儿,是更多的。
讲个真事。
朋友说的。
她是个律师,有一天,家族里一位长辈找她,郑重要写遗嘱。
遗嘱内容不涉及金钱,就一条:坚决不与原配合葬。
长辈一生与原配打闹,又不能离婚,到老了,各人住在一个儿女家里,才终于实现了“老死不相往来”。
朋友还年轻,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措词,答应还是不答应。
不合葬怎么办?不合葬就得起两个墓。
现在城里稍微好一点的墓地、石碑啥的,一弄就是二十万。两个就是四十万。
这对普通人家来说,是很大一笔钱,朋友不能做这个主。
她敷衍几句,向自己的母亲发牢骚。
结果母亲说:答应他呀。他要写什么就写什么。让他高兴嘛。
啊?然后呢?
母亲说:他到时都死了,就由他小孩做主就完了呗。
朋友一听……立刻成长了。
葬礼,从来不是为了死者,为的是还活着的人。
从简,也许是生者想省钱;
繁文褥节,多半是生者想以之寄托哀思;
墓地所谓的风水,是为了后世子孙;
不讲风水的,也是生者各有各的道理。
死去元知万事空。
这是宋朝人说的话。
宋朝离现在,一千多年了。
一千多年前都知道的事儿,现在没有理由不知道呀。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