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又不是法考名师,
不论刑事案件被告人当庭是不是作认罪供述还是翻供喊冤,
都不是凭他一句话就定案的[允悲]
凡事都要讲证据,
证据确凿充分,
喉咙喊破了都没吊用!
强奸案的核心是发生关系时妇女自愿不自愿,
自古以来,
从不缺想糊涂心事欲图通过被害人翻证脱逃法律打击的王八羔子!
以为被害人翻证,
就会宣判无罪,
那是想多了,
法院检察院一样要复核、评议,
为了复核,
还会传唤被害人进行询问并记录,
只有被害人翻证排除不了而且符合证据三性的情况下,
才会产生检察院撤诉或无罪宣判等效果。
只是,
因为帮助被害人伪证而被定罪判刑的律师都不止一个两个了。
所以,
真正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
反而不敢像法考名师这样逼大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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