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10个Tips,灵感来源上海一中院的文章http://t.cn/AX9qhkz5
1. 选对遗嘱类型:自书遗嘱亲笔写,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按需选,危急情况消除后能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直接失效。
2. 签名日期不能漏:自书遗嘱本人签名+注年月日;代书遗嘱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注年月日。
3. 打印遗嘱逐页签: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打印遗嘱每一页单独签名、注明年月日,缺任一页签名,该页内容可能无效。
4. 录音录像要露脸报信息:遗嘱人、见证人正面出镜,不戴遮挡面容的物品,口述姓名和年月日,录像全程连续不剪辑,确保时空一致。
5. 口头遗嘱限【危急】:只有生命垂危、遭遇重大灾害等来不及立其他遗嘱的紧急情况才能立口头遗嘱,还要有2名以上合格见证人,危急情况解除后要及时换成其他形式遗嘱。
6. 见证人必须全程在场: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要从头到尾参与遗嘱订立全过程,不能中途离场,也不能事后补签代替在场见证。
7. 见证人要中立合规: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能是其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利害关系人,优先选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律师等中立第三方。
8. 确保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不受欺诈、胁迫,避免他人恶意阻断遗嘱人与家属的联系、误导遗嘱人处分财产。
9. 多份遗嘱以最后为准:立有数份内容冲突的有效遗嘱,不管之前的遗嘱是否公证,都按最后一份有效遗嘱执行,落款日期是判断先后顺序的核心依据。
10. 公证遗嘱按专项规则办:办理公证遗嘱需由2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仅1名公证员办理的,要额外有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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