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之以文
26-07-21 20:00

马兴田夫妇被判赔13.96亿!康美药业追偿案落槌,股民维权路有了新坐标

7月20日,康美药业一纸公告,让沉寂数年的A股最大财务造假案再起波澜——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妻子许冬瑾,被判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这不是股民索赔的终点,而是一场“上市公司替股民赔钱后,再向造假者讨债”的追偿诉讼。五年过去,从887亿造假到24.59亿赔偿,再到如今的13.96亿追偿,康美案正在为资本市场留下一套完整的追责样本。

从千亿白马到887亿造假

康美药业的故事曾无比光鲜。这家1997年成立、2001年上市的中药饮片企业,2015年市值突破千亿,成为A股首家千亿市值医药公司。但光环之下,是长达数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

2018年底,证监会立案调查揭开了盖子。经查,2016年至2018年,康美药业实控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2019年4月,公司以“会计差错”为由自曝299亿元货币资金“失踪”。四个月后,证监会调查结论坐实了这场A股史上金额最高的财务造假。

2020年7月,马兴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11月17日,他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5.2万股民拿到24.59亿赔偿

刑事追责之外,民事赔偿同步推进。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法院判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及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等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集体诉讼机制,让5.2万名投资者无需逐一起诉便获得了赔偿。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全部赔偿,2021年12月2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替股民赔钱,转身向造假者追偿

公司赔了钱,但责任不能就此了结。2022年4月27日,康美药业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连带清偿责任。其中,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一案索赔约26.08亿元;诉正中珠江一案索赔约3.41亿元。两案历经多年——马兴田案于2024年3月立案、2025年5月开庭;正中珠江案则经历了从越秀区法院到广州中院的提级管辖,于2025年7月开庭。

2026年7月20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马兴田、许冬瑾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亿元;原董秘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法院并未全额支持公司的追偿请求——索赔26.08亿元,获判13.96亿元。两案均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处于上诉期内。

股民追偿,这条路该怎么走

康美案给普通股民最大的启示,不是去盯住某个公司的财报数字,而是理解一套制度的运转逻辑。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康美案中,5.2万名投资者以“默示加入”方式自动成为原告,无需逐一提起诉讼。对普通股民而言,关注投保机构(如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公告,是参与集体维权的关键入口。

但集体诉讼的赔偿款先由上市公司支付,再向造假者追偿——这个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康美药业索赔26.08亿仅获判13.96亿,且判决尚未生效,执行前景仍不明朗。股民应认识到,从判决到实际拿到赔偿,中间隔着破产重整、追偿诉讼、执行等多个环节,时间跨度可能长达数年。

此外,康美案也提醒投资者:签字确认财报真实性的董事、监事、高管,即便未直接参与造假,也可能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责任主体的范围远比想象中更广。

康美案的一审追偿判决,标志着A股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走到了“上市公司向造假者讨债”的最后一环。虽然追偿金额打了折扣,执行前景尚未明朗,但这条从投资者获赔到公司追偿的完整链条,正在为资本市场划出一条清晰的底线——造假者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