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纸片男相册
26-07-22 11:29 微博认证:动漫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景区调监控供游客付费生成游览视频#
事件概况

话题主角:深圳甘坑古镇。网友爆料景区推出一项增值服务:游客游玩结束扫码付费,系统依靠人脸识别调取景区公共安防监控,自动剪辑生成个人游览短视频,售价约30元/次。
景区回应:服务自愿选择,游客扫码授权后才生成视频;想要画面连贯,游玩时需要多途经监控点位,没有需求的游客可正常游览。
消息传开后引发巨大争议,焦点集中在安防监控商业化、人脸信息采集、游客隐私肖像权。

服务运作模式

1、景区遍布安防摄像头,原本用途是治安、安全管理;
2、后台搭载人脸识别系统,入园后自动捕捉人脸、记录游客行进轨迹;
3、游客扫码付费,系统根据人脸匹配监控片段,自动合成游览短片;
4、视频仅付费游客可下载;景区称不强制所有人购买。

争议两大阵营

支持观点

1、很便利,不用自己全程举手机拍摄,轻松获得游玩记录;
2、自愿付费,不想购买不受任何影响,属于创新文旅增值服务;
3、监控本身就在运行,只是技术二次利用,没有额外侵犯权益。

质疑、反对观点(主流舆论)

1、人脸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游客入园时未提前告知、未获取明确同意,就采集人脸、追踪行踪,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2、安防监控初衷是安全防范,不能擅自用作商业牟利工具;
3、视频内很可能拍到其他路人,容易连带侵犯第三方游客肖像与隐私;
4、存在数据泄露风险:海量人脸、游览录像存储后台,安全管控存疑;
5、“自愿购买”逻辑有漏洞:信息已经提前采集,选择权后置。

律师核心法律解读

1、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前必须事先明确告知+单独同意,景区入园无前置告知,采集行为不合规;
2、《民法典》规定,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行踪轨迹属于隐私;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原则上不得用于安防以外商业用途;
4、一旦违规,监管部门可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以百万元罚款。 http://t.cn/AX9Vd5Ch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