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宁刑诉
26-07-24 09: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71.张某、何某、李某(16岁)合谋盗窃肖某财物,甲市乙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对何某存疑不起诉,对李某附条件不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多选)
A. 何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乙县检察院申诉
B. 肖某对检察院对何某的处理不服,有权向甲市检察院申诉
C. 肖某对检察院对李某的处理不服,有权向甲市检察院申诉
D. 肖某对检察院对何某的处理不服,有权向某县法院提起诉讼
#决战法考# #左宁刑诉每日一题# #左宁刑诉[超话]# http://t.cn/AX96TK7N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