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达张
26-07-24 15:37 微博认证:数码博主

今天是厂商维权日啊!
小鹏法务部发布公告:
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汽车点评”系列账号侵犯小鹏公司名誉权,二审判决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新浪微博账号“贾佳HondaYes”侵害小鹏公司名誉权,二审判决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