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借收款码一商户获刑并被罚3万#】近日,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商户收款码转移电诈资金的案件。出借收款码的商户老板陈某因自己的贪念负上刑责。
2025年2月,陈某经朋友介绍,得知了一个“赚钱项目”:只需将自己的商户收款码借给他人用于收款,并协助取现,即可抽取5%的“好处费”。面对如此轻松的收入,陈某意识到这些资金可能来路不正,但仍抱着侥幸心理,按照“上家”指令,每天将前一日收到的款项全额取出并上交,同时截留5%作为个人报酬。因上游电诈案件案发所致,陈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经查证,这些钱有大量是来源于他人被骗而转入的钱,总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2月,陈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秦一) http://t.cn/AX9O3L6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