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头看前两年的限售股转融通,依然觉得荒谬。限售股处于锁定期,法理上严禁减持,结果通过转融通出借这一通道,摇身变成了融券卖出的筹码。这哪是什么“出借”,分明是打着规则的擦边球,把“禁售期”玩成了“变相减持期”。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