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房企是谁让它肆无忌惮#四叶花纹真的是LV的“私有财产”吗?
从唐代琵琶上的宝相花、敦煌壁画中的四瓣团花,到苏州园林的窗格,这种纹样在中国流传了上千年。
老祖宗的审美,怎么就成了一家外国公司的“专属”?
商标法保护的是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不是给公共文化符号上锁。把传统纹样注册成商标是一回事,拿着它满世界“圈地”是另一回事。
房企把宝相花用在小区公共区域,既没把房子当LV卖,也没让消费者误会这是LV开发的楼盘。何来“攀附”?
LV当然有权维权,但权利有边界。把公共领域的文化符号划进自家后院,再用天价诉讼把小本生意人逼到绝路——这已经越过了“保护品牌”的界限,滑向了“符号霸凌”。
法律保护商标权,但不该成为大品牌垄断公共文化符号的打手。老祖宗留下的审美遗产,不能因为一家公司的商标注册,就变成中国人自己都用不了的“奢侈品”。#邕君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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