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每日一题:day40答案
李某于2015年4月为自己及妻子、儿子购买了人寿健康一生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为30年。李某在本镇火车站附近开设一家茶馆聚众吸毒。2016年3月3日夜,该地派出所接到举报,联手特警大队赶赴毒窝,在现场抓捕涉毒人员时遭到李某强力反抗,李某被当场击毙,李某的儿子被警方抓获。李妻第2日得知此事自杀身亡。现李某的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保险公司拒绝向李某的继承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证明李某的死亡与其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李某的儿子在羁押期间因意外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可因其故意犯罪事实而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D.李妻的继承人主张李妻因精神分裂症发作自杀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需要证明李妻自杀时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当选。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保险人主张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证明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结果与其实施的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保险法解释(三)》第23条第1款)
B选项不当选。被保险人在羁押、服刑期间因意外或者疾病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解释(三)》第23条第2款)
C选项当选。保险人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保险法解释(三)》第21条第1款)
D选项不当选。应当由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承担举证责任。《保险法解释(三)》第21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以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抗辩的,由其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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