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辞俞舟
26-07-26 16:55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小主持人(风辞星刈超话)

#LV回应起诉房企#
网传“LV起诉房企四叶雕花侵权”出现戏剧性反转,LV内部人士与厦门湖里法院相继澄清,案件无关楼盘装饰纹样,而是小区内有人涉嫌卖假LV。

一、事件反转:诉讼无关建筑雕花
LV辟谣:内部知情人士明确表示,起诉并非因楼盘公共区域装饰纹样与商标近似,也非针对建筑装饰或传统纹样,而是相关场所存在涉嫌销售假冒LV商品的行为。

法院通报:厦门湖里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网传“因楼盘外立面四叶类雕花装饰商标侵权”不属实。案件实为LV起诉某小区沿街服装店经营者彭某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服装,其余被告因怠于履行管理职责被诉,与网传楼盘雕花装饰毫无关联。

核心主张:LV依法主张相关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方承担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存在针对中国传统纹样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真实案由:售假引发管理责任追诉
案件定性:案号为(2026)闽0206民初8217号,系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目前尚未开庭。
追责逻辑:除直接售假的服装店经营者彭某外,LV将楼盘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等列为被告,理由是其作为场所管理方,对场所内持续发生的售假行为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辟谣焦点:此前网络热传“LV要求拆除小区所有四叶雕花装饰并索赔”“首次维权延伸至地产建筑领域”等内容,均被证实为不实信息,与案件实际诉由严重偏离。

三、乌龙溯源
初期误传:7月25日多家媒体报道称,LV因楼盘外立面、大堂等公共区域使用四叶花卉雕花纹样起诉,主张该纹样与其注册商标高度近似、涉嫌攀附品牌,并据此提出拆除装饰、赔偿损失等诉求。

房企回应被误读:开发商当时回应纹样源自中式传统宝相花、柿蒂纹,属园林通用装饰。该表态被广泛渲染为“传统纹样归属权之争”,引发公众对LV“文化垄断”的质疑。

官方澄清:7月26日,LV方与厦门湖里法院先后发布通报,明确案件与纹样无关,系售假引发的管理责任纠纷,此前舆论焦点随之解除。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