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LV起诉开发商#
网传“LV因楼盘四叶雕花起诉开发商”的说法不属实,厦门湖里法院已发布通报辟谣。
一、法院通报:网传起诉原因失实
辟谣核心: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7月26日发布情况通报,明确“路易威登公司起诉地产开发商,因楼盘外立面四叶类雕花装饰商标侵权”的网络传言不属实。
真实案情:该案实为路易威登公司起诉某小区沿街服装店经营者彭某,因其销售侵犯LV注册商标的服装;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被列为被告,原因是“怠于履行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责任。
明确切割:法院强调,案件与网传的楼盘外立面雕花装饰“没有关联”,目前尚未开庭
二、LV方面回应:核心争议是售假而非纹样
LV知情人士说法:LV内部知情人士透露,本案并非因楼盘公共区域装饰纹样与商标近似而提起,也并非针对建筑装饰或传统纹样本身。
诉讼实质:问题出在相关场所内存在涉嫌销售假冒LV商品的行为,因此权利人依法主张经营主体及物业管理方承担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存在针对中国传统纹样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案件基本事实:被告构成与案件状态
案件信息:案号为(2026)闽0206民初8217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被告包括厦门福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两家物业公司,以及自然人彭某。
当前进展: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约8月上旬)在湖里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开庭审理,法院提醒公众以官方发布为准,勿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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