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到了没有?7月24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
公告明确,中国税收居民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时,资产增值部分可能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公司产生收益后,即使没有实际分配到个人账户,也要按年申报缴税。新规还强调,即使个人已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只要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对全球所得征税。
这意味着,离岸信托正在从过去侧重“保密”和“隔离”的时代,进入“穿透”和“透明”的时代了。未来监管看的不再是钱放在哪里,而是谁真正控制、谁真正受益、谁真正拥有经济利益。资产可以出海,但纳税义务未必能出海呀[允悲]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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