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三倍赔偿)的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规定,同时满足条件才能索赔:
1、为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2、商家存在消费欺诈(故意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
3、因商家欺诈产生错误认知,并据此完成交易。
常见欺诈情形: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材质/品牌/产地、虚假宣传、翻新冒充全新。
重点: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保底赔付。
单纯质量瑕疵+欺诈,不能直接主张三倍赔偿。理性维权,记得留存证据。 http://t.cn/RL8pcv4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