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26-07-29 08:19 微博认证:齐鲁晚报官方微博

【#丈夫用假结婚证与第三者做试管#】#原配持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胚胎遭拒#近日,上海“患癌妻子申请销毁丈夫婚外冷冻胚胎遭拒”事件引发全网热议。当事人朱女士与丈夫为合法夫妻,育有一名高三在读女儿,2019年朱女士确诊肺癌,术后长期居家休养。2025年11月,她意外看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发给丈夫的就诊通知,得知丈夫伙同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该院完成辅助生殖建档,培育出冷冻受精卵,胚胎尚未移植,第三者预产期大概率在女儿高考期间。

为维护自身权益,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向涉事医院申请销毁该婚外胚胎,却被医院拒绝。医院表示无法核验其真实婚姻证件、无法判定丈夫与第三者的建档证件造假,同时告知朱女士,若她与丈夫离婚,丈夫与第三者补办真实结婚证后,即可正常移植该冷冻胚胎。朱女士就此向上海卫健委反馈维权,却被告知无对应处置职责,多重维权无果让其遭受巨大精神伤害。

目前,朱女士已将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丈夫及第三者一并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该案,组建合议庭,并定于7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一处核心争议在于处罚尺度差异:此前西宁同类伪造结婚证试管婴儿案件中,涉案人员被以刑事犯罪判处拘役;而本案中,朱女士丈夫与第三者仅因伪造、使用国家机关证件,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处罚轻重悬殊引发争议。

针对本案法律困境,律师解读称,目前我国法律暂无冷冻胚胎处置的明确细则,司法主流观点将冷冻胚胎认定为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归精卵提供者,原配因未提供精卵,无权直接申请销毁胚胎,男方二人的证件违法不改变胚胎的生物归属。不过,男方属于婚姻过错方,朱女士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同时,第三者主动参与造假、策划体外生育,可尝试从共同侵权角度追责维权。via.扬子晚报(六一) http://t.cn/AXCPaO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