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银行
26-07-29 11:56 微博认证:新浪财经银行频道微博

【揪着没写24%就是没有红线?#律师逐条驳斥董希淼利率观点#】助贷新规的第六条,内容可以总结为两点。通俗而言,第一就是要求透明化,第二,不仅是透明化,确定了明确的红线。具体是:
第一,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第二点就是关键,商业银行应确保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即2017年法发〔2017〕22号文件,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对此问题,媒体进行了专门的报道。但是,网络上有观点认为这个结论是错误的。比如笔者看到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董希淼对此结论就持不同意见。

他认为某财经媒体此前刊发的《合规风暴下的助贷“生死劫” 24%利率红线锁利“套娃式”获客模式终结》中得出的“24%利率红线”结论是错误的。董老师所写文章《“助贷新规”利率条款的误读与正解——兼谈金融借贷利率规制》认为,“文件里没写24%“等于“实际上没有24%红线“。董老师文章花了很大力气证明,助贷新规全文没有一个字提到“24%”,所以24%不是硬性上限。
监管文件引用表述反而是一个严谨的表现。
这实际上是董老师的一个理解谬误,媒体的报道,24%的标准,并无问题。这就好比某公司规定说“请参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虽然没直接说“迟到扣50块“,但大家都知道考勤制度里写的就是扣50块。目前助贷新规引用《金融审判意见》,实际上就是借这个“壳“把24%的标准套过来用了。助贷新规直接引用金融审判意见的标准,反而是一种尊重司法审判、尊重相关司法原则的体现。文章揪着“文件里没写数字“这一点不放就判定媒体报道失误,有失偏颇。http://t.cn/AXCh6P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