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枣枣T
26-07-29 18:05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LV在美国商标维权败诉#同一个LV,两种判决。
在美国,LV和梵克雅宝缠斗多年,法院认定四叶花是通用装饰纹样,任何人无权垄断——LV输。2004年诉Dooney & Bourke案,法院再判不侵权,因为两者视觉效果差异极大,公众不会混淆——LV又输。

在中国,LV告茉莉奶白,获赔千万;告日用百货小店,一审判赔4万;持续申请花卉图形商标,覆盖茶、果汁、冰淇淋。不但告商家,连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告了。在中国,LV几乎没输过。

这就很有意思了。在美国,法院说“四叶花属于公共领域,你不能独占”;在中国,法院说“你的商标是驰名商标,别人用了就是侵权”。同一个四叶花,在美国是公用的,在中国是LV的。

所以LV在中国告国知局那场官司,本质就是在问:四叶花的边界到底在哪?是跟美国一样,被视为公共纹样;还是继续作为LV的专属标识,覆盖茶饮、百货、小吃店?

一边判“不算侵权”,一边判“侵权成立”。这不光是法律差异,也是两个市场对同一个图案的不同认知。LV在中国一路告赢,但告得越凶,普通人对它的好感就消磨得越多。法律上站得住脚,人情上却在失分。LV在中国赢了一堆官司,但把“四叶花”和中国传统纹样绑得越紧,这场仗越难打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