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看得人心里无比沉重。受害人经司法鉴定存在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不足,本身就属于需要重点保护的弱势群体。
现有DNA物证、受害人第一时间报警等完整证据链,一、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强奸罪成立,维持四年有期徒刑判决,是尊重事实与法律的结果。
令人唏嘘的是丈夫的态度,用“父亲喝醉”主张妻子自愿。法律早已明确,醉酒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面对妻子遭受伤害,不站在受害者这边,反而替加害者辩解,本质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也暴露出部分家庭里优先维护家族脸面、漠视女性权益的现实。
眼下再审申请已经提交,一切应当以证据为核心,交由司法机关客观审查。家庭内部的恶性案件更不能被亲情、伦理裹挟,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不容被忽视,受害者的诉求理应被看见,希望法律可以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公公强奸儿媳案丈夫认定妻子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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