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6-08-01 17:10 微博认证:《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年龄不是免罪金牌”!#12至14岁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新规#发布】#依法惩治未成年严重暴力犯罪#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共15条,重点就案件范围、“情节恶劣”的认定条件、核准追诉的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强调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核准追诉,充分表明“年龄不是免罪金牌”。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认真落实规定要求,既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详戳→http://t.cn/AXCxU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