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成功之处在于,在农业社会生产能力的局限下,人们的确能在经济交易和感情交流方面依赖家庭、家族,而且只能靠家庭。在那种境况下,以名分定义的等级制度虽然阉割了人的个性自由和个人权利,但的确能简化交易结构,降低交易成本。就像印度的种姓等级制度一样,儒家文化体系让以农为主的中国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它最适合农业社会。
但问题也出在这一点上,因为当家庭家族几乎是每个人唯一能依赖的经济互助、感情交易场所的时候,会让人们相信只有亲情、血缘关系才可靠,只跟有血缘关系的人做金融交易、感情互助,即使创办企业也只在家族内集资。我们说儒家文化抑商,其实这是儒家只认血缘亲情、排斥“家”之外经济交易的社会哲学的一种表现:一般的“商人”跟自己不会有血缘关系,怎么可以相信他?他想跟我做交易,说明他别有用心!——既然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商人都不信任,不能跟他们做交换,这本身又逼着人们更是只能靠“家”了,抑商反过来又强化了个人对“家”的依赖,没有别的路可走。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