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韩杰医生被判刑#《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需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
韩杰本人承认存在诊疗疏漏,但坚决否认“严重不负责任”,认为漏诊属于技术偏差和临床经验不足,并非主观上漠视生命。
患儿在院约10小时,经历了正常交接班、上级医师查房、外科值班医师会诊等环节。
多位医生经手、查房时无人提出异议,但最终刑事责任几乎全部落在首诊医生韩杰一人身上。
这才是此案的关键争议点:如果首诊全则,那现在提倡的分诊制度还可能推行下去吗?! 如果误诊即入刑,以后医院里还会有医生吗?!
#韩杰 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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