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名干部重新被提拔使用# 【安徽时评 | “下”的干部咋“上”?】#对下的干部不戴有色眼镜# #积极营造干部能下的良好氛围#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发文章《切实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作者在文中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贴“标签”、不扣“帽子”、不放任不管,而是更加注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2021年以来,全市共有49名“下”的干部因表现突出被重新任职、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
这样既能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也有利于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应当看到,经过上下多年努力,目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在广大干部队伍中基本形成共识。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下”的“出口”还不够畅通,对“下”的干部存在重“下”不重“管”、重约束轻激励,尤其是对 “下”后怎么办等问题仍存在盲区和死角,不同程度存有不想再用、不敢使用的片面认识和思想顾虑。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党内法规,对“下”的干部妥善安排以及“下”的干部中哪些人能重新“上”、如何进行管理和考核等都有明确规定。
下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为下而下、一下了之,就会形成谈下色变的寒蝉效应。
只有用心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防止“贴标签”“进冷宫”,让“下”的干部能够在适宜的平台通过自身努力重新得到组织信赖、群众认可,成就新的精彩,才能让他们减轻抵触心理,确保“下”的顺畅。这也是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上下皆常态,有为才有位。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不一,有的原因还比较复杂。这其中,不乏有因为违纪违法、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但也不乏因为业务素质不高、宏观把控能力较弱、工作业绩长期平平的干部。
这就要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下必有错”、“下”来不光彩的片面看法,形成无论上下都是正常干部调整的理念,逐步对“下”脱敏,积极营造干部能“下”的良好氛围。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方能成就个人和事业双赢局面。须加强“下”的统筹,同步考虑安排去向、管理措施。
对“下”的干部既要做好思想工作,点透问题、剖析原因、指明方向,引导其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又要以“量体裁衣”之功,结合其性情、能力和长处,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放在更有益于成长的平台上。让“下”不是“独木桥”,而是“阳光道”;不是“凄凉地”,而是“大舞台”。
“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戴上。对“下”的干部不戴“有色眼镜”,及时使用,是最好的培养,也是最好的激励。
对汲取教训、努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注重关怀激励,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使“下”的过程成为回炉重铸、成长历练的良机,真正让“下”的干部下而不馁、下而有为。
实践证明,通过形成“下”的干部也能再“上”的鲜明导向,能有效地为“钢铁”洗去“锈蚀”,增加强度,擦亮新底色。(安徽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