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成立调查组#1. 当事人身份
涉事人员白某某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人,曾任城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兼具纪检相关任职经历。
2. 家属举报核心事实
举报人孔女士(白某某配偶)实名反映:
1.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多次向潘姓女子转账520、1314等具有情爱寓意的特殊金额,同时存在多笔大额资金转账;
2. 丈夫私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方赠与资金,已发起民事诉讼维权。
3. 司法判决前置事实
2026年6月26日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白某某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受赠方返还共计90447.76元;目前被告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4. 当事人此前回应
面对媒体采访,白某某辩称“520、1314转账只是朋友之间玩笑式转账”,并未认可婚外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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