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警
26-08-03 16:50 微博认证: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百日攻坚行动:不戴头盔还闯红灯 受伤还要负主责】2026年6月10日12时40分,段某某驾驶川S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达州市渠县渠南街道天合盛苑红绿灯路段,与相向行驶的熊某某驾驶的川S5****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段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段某某骑车强闯红灯,熊某某驾车未按规定安全驾驶转弯时减速慢行。现认定:段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熊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勿闯红灯平安出行。请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全程佩戴安全头盔,不拿侥幸赌平安。驾车出行务必严守交通法规,行经路口、红绿灯路段谨慎观察路况,低速稳妥通行。#文明交通礼行天下##百日攻坚行动# @达州交警 @四川交警 http://t.cn/AXCOVI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