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关心我的朋友:
大家好。我与B站博主“孙熙然”之间关于音乐作品《钗头凤》的著作权纠纷,今天我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
本次诉讼包括两个案件:
一是我率先提起的确认不侵害著作权案。法院判决确认我的作曲《钗头凤》不侵犯“孙熙然”的著作权,并判令其限期删除在B站发布的相关涉案视频。
二是“孙熙然”在收到前述案件起诉材料后另行提起的起诉我侵害著作权的案件。法院认定我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孙熙然”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两份判决书,法院查明的核心事实如下:
第一,我的作品最晚创作完成于2024年7月3日,而“孙熙然”的作品公开发布于2024年7月25日,我的创作完成时间早于其发布时间。“孙熙然”虽主张其作品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但无法证明我存在接触其作品的可能;且其提交的证据显示,2024年5月至作品上线前,其仍在就修改情况与案外人持续沟通,与其主张的创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明显矛盾。据此,法院认定“接触”要件不成立。也即此前我曾多次说明的:我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如何抄袭他的作品?
第二,双方作品均为流传已久的宋词《钗头凤》谱曲,法院认为难以认定两作品之间存在足以排除独立创作可能性的相同或高度相似的表达,故两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自去年3月纠纷发生以来,我度过了一段非常艰难的日子。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和辱骂声中,我被迫从头学习应对——委托律师、整理证据、准备诉讼……但我始终相信,法律会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如今终于等到这两份判决书,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但本案目前仍在一审阶段,我尊重司法程序,若对方提起上诉,我也将依法继续应诉。
感谢各位朋友长久以来的关心与支持。
创作之路,初心不改。我会继续潜心音乐创作。
任斌
2026年8月3日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