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解读(节选)
——推行遗体火化不动摇。曲靖经开区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域火化区,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民在火化区死亡的应当实行火化,但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的土葬习惯应当尊重,自愿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因此,除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其他应实行火葬的遗体,继续实行火化,不走回头路。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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