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小伙溺亡家属索赔同行者40万#【20岁生日前第四天,小伙深夜野钓落水身亡 家属起诉三同行者索赔40万元!法院判了】 #小伙溺亡家属索赔40万获赔4万# 距20岁生日仅四天时,张某某邀约他人一起夜钓,在独自寻找钓点时不慎落水,因同行的雷某夫妇、冉某三人均不会游泳,在试图用鱼竿将张某某拉起未果后报警,并寻人救助。最终,张某某不幸溺亡。
事发后,张某某父母将当晚同行的雷某夫妇、冉某告上法院,要求三人赔偿40余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三人中雷某妻子不担责,雷某和冉某各自担责2%,分别赔偿原告2万余元。张某某父母不服,以雷某等三人存在“救助不力”等为由,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 记者获悉,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相关证据显示,三人已尽到了作为普通人的合理救助义务,不应当苛求“无边界的救助”。http://t.cn/AXC3HLUA http://t.cn/AXC3HL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