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生漏诊致患儿死亡获刑1年#1.患儿看了第一家医院是三级公立医院人民医院,诊断胃肠型感冒,这是啥乱七八糟的诊断,这个诊断根本不规范。人家韩医生,二级私立医院的,好歹诊断了肠梗阻。那不就是说明第一家更高一级公立医院水平更差,医生更臭?那干嘛第一家误诊漏诊的不判刑?
2.韩医生说他下班前也就是患儿转院前早上有拉绿色稀便,那当时可能还是非完全性梗阻。那后面出现嵌顿疝,肠梗阻,可能还是韩医生下班后的事了,那接班医生科主任也误诊漏诊了,咋不判刑?看网上有说这家二级私立,是莆田系,口碑很差,那院长不也应该判刑?
3.家属自己开车转院,开了两个小时,也可能病情突然朝坏的方向进展是开车路上的事了,家属为啥不转当地有儿外科的医院?为啥不120转院?据韩医生描述,初诊时家属还觉得是小毛病,一开始拒绝拍片,应该是跟第一家医院下的结论有关系。好,家属和第一家医院都应该判刑,对不对?接班的医生有没有让家属签字出院后果自负?没有签的话,接班医生也要判刑。
4.法院判刑没有做尸检,其实就是说死亡病因和时间,都不明确,就按照第三家医院的死亡诊断,和律师请的专家意见来判刑的。瞎断案,我觉得法官和鉴定专家也应该判刑[摊手]
5.我以前说过,国内医疗水平总体上是很低的,都是草台班子。以后那些水平很低的医生,让他们去提升能力是不太可能的,他们只会更加防御性医疗。大多数患者和家属,对待健康和疾病的认知水平也是很低的,要么乱求医要么瞎投诉。以后的发展,就是循证的医生,和循证的患者,互相抱团,相互信任。然后庸医和愚昧的患者,相互伤害。庸医和愚昧的患者其实都对循证医生看不顺眼。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