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河右岸
26-08-05 20:45

河南省农业主导品种推介:扯淡的事办的很专业,专业的事办的很扯淡!

2026年8月3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在其官网发布了2026年河南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公示。
真正在河南省种子市场上销量和推广面积名列前茅的一些小麦品种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出现在推介名单中。
而那些通过虚构推广面积而又不敢公开数据来源的小麦品种,再度一如既往的出现在推介名单中。
本年度小麦品种推介,最为荒诞的莫过于新麦26的名字出现在推介名单中了。
新麦26,是河南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选育的一个小麦品种。2010年通过国家品种审定,其后还获得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该品种,是河南省培育出的强筋小麦的标志性品种。
在黄淮海麦区,曾经获得过大面积推广。
持续十多年的推广过程中,该品种的部分基因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改变。
正是这些改变,让近年来在黄淮市场上推广的新麦26,与2010年审定的新麦26变成了两个品种。
即:根据现在的行业规则,近年来以新麦26名义销售的"新麦26"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假种子。
2022年,河南省某种子公司(以下称J公司)对生产经营科兴3302的另一家河南省种子公司(以下称H公司),向郑州中院提起了侵犯新麦26植物新品种权诉讼。
受郑州中院委托,某监测机构出具了一份书面检测报告。该报告认定:科兴3302与新麦26存在4个基因位点差异。
此后,郑州中院驳回了河南省某种子公司针对经营科兴3302小麦种子的种子公司提起的侵犯新麦26品种权的诉讼。
最高法院针对该案上诉,也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随后,发生的一幕让人惊诧不已!
2024年5月1日,根据原品种权人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和J公司的申请,农业农村部所属的某部门终止了新麦26的品种权。
在随后河南省Y县农业执法部门和D县公安机关对J公司销售的新麦26委托有关检测机构所作的检测报告中认定:新麦26和科兴3302不存在基因位点差异。
在日前郑州中院审结的H公司诉安徽某种子公司和郸城县某农场共同侵犯科兴3302的新品种权一案中,安徽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新麦26"和"中涡麦6号",被郑州中院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认定:这两个品种与科兴3302比较,未检测出位点差异。
一审法院认定:安徽某公司和郸城县某农场侵权成立。
以上判决,揭示了真正的新麦26早已经退出了种子市场经营的尴尬现实。
对于这种尴尬,也许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不清楚。
但是,即便是不清楚也不能成为该厅此次将新麦26作为主导品种的"挡箭牌"。
新麦26的推介,不仅暴露出该厅在主导品种推介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不负责任问题,还暴露出该厅在种子市场管理上存在着严重失职渎职问题。
长期以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在种子市场监管上,一直没有认真履职。
不仅让大量的同质化品种不断通过审定,而且对个别院士和代表在杂交小麦、强筋小麦和抗赤霉病小麦选育方面存在的伪造科技成果、骗取政府科技成果奖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听之任之的同时,还通过品种推介为学术造假的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强力进行背书。
依法认真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职责所在。
把市场推广不佳的品种进行推介本身,不仅失去了应有的专业水准,而且更是对种子市场秩序的深度破坏。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主导品种推介,正可谓:扯淡的事办的很专业,专业的事办的很扯淡!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