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飞
26-08-05 20:55

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张建华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5年,张建华利用担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主任、财务与审计司司长、总工程师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行政审批、投资入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38万余元。

2021年至2025年,张建华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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