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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9岁遇害女孩姐姐最新发声#【19岁女孩身中30刀遇害 家属10年后知道凶手被改判】#遇害女孩家属十年后得知凶手被改判# 徐皎月一家住在云南省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1994年母亲病逝后,父母的小卖部交给了徐皎月、徐文素两姐妹打理。1999年10月25日凌晨,20岁无业男子代某峰与浦某丙、肖某义预谋抢劫徐家小卖部。代某峰敲开徐文素家小卖部的窗子,提出赊购一条香烟,被徐文素拒绝。代某峰即用水果刀朝徐文素颈部刺了一刀,徐挣脱后,代某峰翻窗入店,持刀对徐文素追杀,致其面、颈、背部等处共达三十处锐器创伤。最终,年仅19岁的徐文素因失血性休克、双肺开放性气胸死亡。代某峰抢走数条香烟后,与另外两人逃离现场。

案发几天后的10月31日晚,代某峰兄长到宣威市公安局乐丰派出所举报代某峰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于当年11月1日在昆明市将代某峰抓获。当时在逃的肖、浦二人,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才落网。

2000年7月,曲靖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代某峰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实施抢劫行为的过程中杀死被害人,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代某峰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直接致死被害人,应对全案负主要责任。因代某峰兄长举报,可对代某峰以自首论处,但代某峰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故不宜对其从轻处罚。代某峰被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代某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0年9月28日,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法院认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尚不属于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因此,云南省高院改判代某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直到10年后的2010年,徐皎月和家人才知道代某峰当年已经被改判。

“2010年,村子里就有人在传,说代某峰还有几年就出来了。我们当年还是听同村的人说代某峰是死刑,一直以为凶手已经死了,我妹妹可以安息了。”徐皎月告诉@津云新闻 记者,当年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全程未通知家属参与庭审,没有告知家属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刑事判决书也未送达至家属手中,“我听到传言后,去曲靖市中院和云南省高院找判决书,才知道死刑被改判了死缓。”

#19岁遇害女孩家属希望启动异地审查# 为给惨死的妹妹讨回公道,徐皎月作为徐家代表开始了申诉之路,辗转16年奔走信访、递交材料,终于在2026年等到答复:云南省检察院已于1月27日正式受理该案刑事申诉。徐皎月呼吁案件全面复查,期盼启动异地审查,以公正结果告慰遇害妹妹。(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